年产30万吨硫酸及6万方/小时甲醇制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年产30万吨硫酸及6万方/小时甲醇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硫酸及6万方/小时甲醇制氢项目;
(2)选址选线:山东美高梅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饶县大王镇山东美高梅有限公司厂区内(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建设30万吨/年硫酸装置及6万方/小时甲醇制氢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美高梅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76647948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山东美高梅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