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高梅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1、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非甲烷总烃。
2、排放方式:污水经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合格后外排;废气处理合格后排放。
3、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污水排放口1个,生产废水经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此排放口进入东营市神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17个,包括各加热炉排气筒和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
4、污染物排放浓度:废水经公司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气浮+A2O)、东营市神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中COD、氨氮浓度均满足国家标准和要求。废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国家标准和要求。
5、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①外排水标准COD<450mg/L、氨氮<25mg/L。②加热炉废气排放标准: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烟尘<10mg/m³。④废气治理设施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5%。⑤厂界污染物控制标准:颗粒物<1.0mg/m³,氯化氢<0.2mg/m³,硫化氢<0.06mg/m³,氨<1.5mg/m³,苯<0.1mg/m³,甲苯<0.2mg/m³,二甲苯<0.2mg/m³,非甲烷总烃<2.0mg/m³。⑥厂界噪声控制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⑦循环水控制标准:出口浓度不大于进口浓度的10%。
6、固体废物: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污泥、浮渣、废催化剂等。2023年第三季度油泥浮渣由焦化装置综合利用174吨,合法转移污泥2.14吨,废脱氯剂21.4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为了消除污泥转运过程的环境风险,达到污染物排放削减,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我公司建设了“三泥”回炼项目。该项目的项目现场无新增排污口,而且生产过程中无新增排放污染物,有效地减少污染物产生。
7、公司按照要求每年进行1次土壤检测,共计7各点位,检测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公司地下水每年监测两次,丰水期8月份监测一次、枯水期2月份监测一次,检测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我公司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手续齐全,公司严格管理,精心操作,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美高梅20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并于2022年8月16日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30429-2015-026-H。
附件1: 2023年检测台账